自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对退耕还林工作高度重视,把退耕还林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来抓好抓实,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以建设“生态隆林”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32.75万亩,其中配套荒山造林15.4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后,该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53.6%增加到现在的57.7%。
——广泛宣传退耕还林相关政策法规。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当初,很多农民对该项政策认识不深,甚至抱怀疑态度,为了打消农民心中的顾虑,该县林业部门采取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让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至目前,已出动宣传车190辆次,悬挂横幅234条,刷写标语611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退耕农户的认识。同时,认真作好退耕农户的补助粮、补助金及种苗款兑现工作,到目前已发放补贴兑现资金17018.3万元,全县2万多农户,近11万农民从补助中直接受益。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之后,农民由以前的“要我封,要我退,要我护”变为现在的“我要封,我要退,我要护”。
——加强督促检查。该县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并把其列入议事日程,从宣传动员、计划任务落实、造林地块落实、作业设计编制、种苗准备、整地挖塘、种植管理到市场引导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提高退耕还林的集中度,重点在重要交通干道、生态特别脆弱地段、面山等迫切需要改善环境的地方实施,并把退耕还林与经济效益结合起来,推动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建设生态化,确保退得下、稳得住、有效益。几年来先后完成珠防林工程5.05万亩、世行贷款广西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5.5万亩、“路、城、点”生态群带建设3.9万亩,管护自治区以上级重点公益林172.2万亩。
——组建森林消防队伍。每年的防火季节,该县林业局都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抽调人员组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24小时待命,一旦发现火情就立即出动,迅速赶赴火点扑救,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政策法律知识,由于防范工作到位,近几年来该县未发生过特大焚林事故。
——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为巩固绿化成果,该县在坚持狠抓资源培育的同时,全力查处林业案件,严惩破坏林木资源的犯罪分子。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该县做到林业部门及时立案、查处,对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公安机关,决不以罚代刑;公安部门及时调查取证,不推诿、拖拉;检察院及时按程序提出公诉;法院及时作出公正判决。由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打击有力,该县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实施农村能源配套建设。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该县大力推行农村沼气池一体化项目建设。2002~2007年,全县累计完成24389座沼气池建设任务,涵盖30%的农户,使2万多户农村家庭用上了清洁能源,并引导农户开发利用丰富的电力资源,有效地保护了30多万亩退耕还林地资源和280多万亩森林资源,为“生态隆林”建设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张顺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