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返回桂经网
当前位置:桂经网>>专题>>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专题>>桂经访谈
 
 
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专题 2007-11-13 来源:

【字体:


 

  记者:感谢潘副主任在繁忙的工作之中抽空接受广西发改委门户网的采访。首先请潘副主任谈一下我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潘文峰: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强调既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又要采取积极举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由陆兵主席任组长,杨道喜、穆虹二位副主席任副组长,自治区发改委、经委、环保局、财政厅等单位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全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指导和部署全区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强化规划引导。组织编制广西“十一五”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等总体规划,以及铝工业、汽车工业、林浆纸一体化、生物质产业、海洋经济等发展规划,明确重点行业发展目标、思路和具体措施。编制并实施广西“十一五”环境保护、建筑节能等一批专项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产业优化升级、落实产业政策的指导作用。

  三是落实目标责任。自治区与各市政府签订节能减排责任书,把国家下达我区落实的“十一五”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分解到各地,各地逐级分解落实;将“十一五”工业节能量516万吨标准煤的任务核定下达到331家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

  四是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今年上半年全区技改投资在去年同期增长35%的基础上,继续增长46.3%;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39.8%。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去年淘汰小水泥产能307万吨,关停小铁合金企业23家,今年上半年继续关停一大批小铁合金厂,并对72家淘汰类高耗能企业实施了差别电价。制定实施小火电机组上大压小节能减排方案,计划“十一五”期间关停21台机组,装机总容量62.95万千瓦。

  五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制糖业循环经济发展,在水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发电技术。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示范园区试点。以钢铁、有色、建材、电力、造纸、化工、制糖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定额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六是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在钢铁、有色、电力、石化、建材、制糖、造纸等高耗能行业,组织实施以工业锅炉、电机改造、余压余热利用等为重点的工程。制定了一批建筑节能规范性管理文件,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开展沼气池、改灶节柴、小水电等农村生态能源建设。

  七是狠抓环境工程建设。重点建设柳州、合山、永福、来宾、北部湾等火电企业,以及华锡集团、柳钢等非电力企业的烟气脱硫项目。抓好造纸、制糖、酒精、淀粉、化工等行业COD减排工程。选择制糖、冶金、建材、化工、制药等重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试点,累计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约200项。加快推进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和海防林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排水管网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八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为核心,以节煤、节电、节水和减低原材料消耗为重要环节,认真督促检查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污染物排放、土地使用等的监督执法,2006年立案查处369家环境违法企业。

  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初见成效。2006年,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191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2.88吨标准煤,下降7.36%,降幅列全国第3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99.4万吨,削减2.85%。新建民用建筑节能16.64万吨标准煤。全区累计建成农村沼气池近294万座,入户率达36.8%,名列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8.12%;自治区重点监控的331家企业完成节能量80万吨标准煤,占年度计划的80%;工程减排项目共削减二氧化硫13.05万吨、化学需氧量9.37万吨,分别完成工程项目减排年度任务的51.2%和66.5%。

  记者:自治区发改委在我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中担当什么样的角色?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潘文峰:自治区发改委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必须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区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我委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按照“等量置换、上大关小、扶优淘劣”的思路,加大电力、建材、冶金、有色、化工、造纸等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鼓励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引进最新技术投资开发,促进资源型产业尽快提高集中度。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大力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水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促进能源利用多元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搞好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园区要围绕核心产业、核心企业,通过上下游产品之间的价值链,集聚关联企业,发展产业集群。

  (二)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注重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功能,保护好自然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继续抓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加快编制主体功能区划规划,实行国土功能分区管理,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在桂东北山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桂西南岩溶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北部湾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深入持久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以水污染和空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整治工业污染源。对制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造纸、火电等重点行业实行重点监控,加大对红水河、左右江、邕江、柳江等重点流域的排污控制,严禁超标排放工业废水;重点抓好燃煤电厂、冶金、化工、水泥等行业废气的削减,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役火电厂必须在2010年以前全部安装脱硫设施。二是落实工程措施减排。今年组织实施37个二氧化硫减排重点工程;关停75个二氧化硫排放项目、367个化学需氧量排放项目;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万吨。三是整治城市污染源。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能力,控制汽车尾气排放,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四是整治农村污染源。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生物农药,因地制宜地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推进改水改厕,整治村容村貌。

  (四)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解决节能减排资金问题,主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节能改造、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一是加强与银行的衔接与沟通,主动向银行推荐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积极引进社会投资采用BOT、BT、TOT等方式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对现有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行股权或经营权转让,将回收的资金再投入到新的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家对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四是明确市县人民政府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在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同时,加大地方政府投入,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建投资、城市建设等专项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五)完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年耗能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审批由自治区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项目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对超过地方总量控制指标、未达到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加强“三同时”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节能、环保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要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六)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二是运用综合手段。在银行信贷、供水供电、工商管理、生产许可、交通运输等方面采取强力措施,确保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三是深化各项改革。加快推进阶梯式水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价加价制度改革;改进征收方式,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四是加强依法治理。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反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五是扩大公众参与。各级机关带头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各类企业自觉遵守节能减排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每个公民从自我做起,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记者:今年以来我区节能减排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什么问题?

  潘文峰:国家下达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中,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削减9.9%,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削减12.1%。分解到年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年均要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年均要削减2.0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年均要削减2.55%。但在2006年,我区没有完成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年度削减计划,已经给“十一五”后四年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据测算,要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从今年起到2010年的四年里,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须降低12.82%,年均降低3.37%;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须削减16%,年均削减4.26%。我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

  根据我区节能减排的实际情况,在今年初人大会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我区今年的节能减排计划目标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2%,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2%。这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

  但是,我区今年上半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并不理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在增加。经国家核定,全区上半年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项目46个,减排化学需氧量4.54万吨,与新增量相抵后,净增1.11万吨,排放量比2006年同期增加2.09%,增幅排全国第6位;完成二氧化硫减排工程项目32个,减排二氧化硫2.91万吨,与新增量相抵后净增4.85万吨,排放量比2006年同期增加8.63%,增幅排全国第二位。上半年两项指标均是未降反升,目标都没有实现,使我区原来就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变得更加困难,要完成今年和“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更加艰巨、压力进一步增加、难度进一步加大。

  记者: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陆兵主席强调,全区上下要结合自身环境状况,挖潜力、出奇招、积极探索污染物减排措施和办法。请问广西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

  潘文峰:第一,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污染严重小企业的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拿出“壮士断臂”的决心和勇气,以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铁纪律坚决淘汰小火电、小水泥、小冶炼、小钢铁、小造纸、小焦炭、小酒精、小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为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腾出空间。要把淘汰关闭落后生产能力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到市、县(市、区)、企业和具体项目上,向社会公布淘汰关闭企业名单和举报电话,排列出关闭淘汰时间进度,明确实施主体和责任人,探索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强化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有关部门要依法吊销关停企业的相关证照,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停止供电供水,确保关闭淘汰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在全区各市、县(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拉网式的环保专项排查行动。全区各地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环保专项行动为平台,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超标排污和久拖不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挂牌督办的形式进行整改,促进企业治污。各市、县、区都要制定严密方案,逐个行业、逐个企业、逐个项目开展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对查出来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切实加以解决。各有关企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对拒绝依法监察监测的企业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不重视、不配合,甚至故意刁难的企业和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对企业实行分类指导把治污减排工作做细做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污染源减排档案和排污总量控制台帐,做到污染减排“一厂一册”,及时掌握污染物总量的动态变化,分门别类采取治污减排对策。对于不治理污染的企业,要将其列入“黑名单”,责令其停产;对于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要对其实施“挂牌督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不搞“三同时”的新上项目,要坚决不允许开工;对于结构调整、取缔关停的减排项目,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下达取缔关闭的文件;对于完成治理任务的项目要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对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项目企业要给予税收优惠,同时严格控制对违反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企业的信贷。要建立节能减排奖罚制度,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要予以重罚。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污染减排核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减排考核、统计、监测的办法和要求,统一口径,统一计算方法,搞清楚增量、存量和减量三者的关系,如实核算,弄清家底,挖掘主要行业减排潜力,并与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获取信息,准备好核查所需资料,把污染减排工作做到实处和细处。

  第四,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火电行业是我区二氧化硫排放大户,占全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0%以上。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工业锅炉、炉窑的技术更新和烟气脱硫技术改造,加快淘汰现有的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制糖行业化学需氧量占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的43.4%,在工业行业中占第一位。要着力抓好制糖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使行业污染排放达到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的要求,否则不准许榨季生产。我区已经确定331家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企业作为节能减排的重点。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重点企业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到计划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抓出成效。各地都要从实际出发,找出当地污染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此基础上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

  第五,进一步加快治污工程项目尤其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各市要在调查分析本辖区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特点和减排潜力的基础上,明确减排重点,加大力度抓好治污重点工程建设。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要逐一落实,加快实施进度,对不能按期完成重点治污项目的企业,将停止其新上项目的环保审批。全区所有制糖、淀粉企业治污工程2008年榨季以前必须完成并投入运行,未完成任务的不能进行生产,其生产原料将安排给有治污设施的企业。在建污水处理厂的地级市要倒排工期,加快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对逾期不能完成任务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责任。要加快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厂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总之,对列入计划但尚未动工的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要尽快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资金,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对在建的项目,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尽快形成治污能力;对已建成的项目,要保证设施的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

  第六,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各地要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为手段,将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两高”项目不予审批,新建项目没有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不予审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要强化环保“三同时”管理,严把验收关,对未执行“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加大环保专项行动挂牌督办力度,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要坚决采取停产整改措施,对不能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坚决关停。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等任务的地方和企业,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其新增污染物项目的审批。

  第七,进一步建立完善节能减排约束激励机制。要用足用好现行政策,以价格和收费手段推动节能减排。要尽快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排污收费稽查。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不予出具上市融资的环保核查证明。对实行节能环保项目给予税收优惠。要建立节能减排奖励制度,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和企业给予奖励。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提高电价;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予以重罚,并扣减脱硫电价;优先安排高效清洁的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机组发电,依据各机组发电的煤耗水平及脱硫情况,排定发电计划和上网顺序,安排供电煤耗低、脱硫设施运行正常的机组多发电,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量,促进企业治污。

  记者:为了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西还必须着力抓好哪些工作?对我区能否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作一个展望。

  潘文峰: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也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推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节能减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夺取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积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领导。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是关键。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务必要大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各市市长要亲自担任本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亲自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花更多的时间、更大的精力去抓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经常研究分析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各项工作的进展。

  第二,落实责任。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并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到人,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

  一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将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依据,与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直接挂钩,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和环保任务的,要取消其当年评优创先资格;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要落实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肩负起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职责。自治区发改委、经委、建设厅、财政厅、环保局、质监局、统计局等部门及其他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节能减排的责任。在实行分工负责的同时,要加强合作,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打好节能减排总体战。

  三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个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于签订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于没有签订责任书的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污染治理;对于未按规定建设和运行污染减排设施的企业和单位,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偷排、滥排污染物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罚,并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

  第三,加大投入。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运用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要加大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各级政府都要在财政预算中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明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将安排2亿元,各地级市最少要安排2000万元,财政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县(市、区)最少要安排200万元,其他县(市、区)最少要安排100万元。要从国家鼓励的产业出发,挖掘一批好的企业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的项目,争取国家更多资金和政策支持。要用改革的办法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积极利用社会资金,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推进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

  第四,全民参与。节能减排是各行各业的事、千家万户的事、全民的事,每个人都责无旁贷;节能减排,人人都可以有所为,也应当有所为。要坚持政府带头、部门联动、全民动员,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节能减排“百日行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节能减排意识和积极性,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节能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第五,加强督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工作专项督查,做到敢于碰硬,真督真查。要定期进行排序通报各地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坚决查处违反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各类违法行为,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平衡推进。自治区将组成14个综合督查组,国庆节后深入到全区14个市对节能减排、为民办实事、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土地使用等进行督查,尤其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重点督查。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督查顺利推进,同时,编发节能减排工作简报,通报各地节能减排进展情况。

  第六,推广开发新技术。要将节能减排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大力推进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自主创新,认真抓好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对于重污染企业要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努力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节能减排。

  第七,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持久地宣传节能减排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先进经验,进一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资源意识和节能减排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配合好全国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配合好我区开展“节能减排百日行动”。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减排进展情况,畅通公众参与的渠道,使公众对企业的环保行为实行有效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节能减排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夺取节能减排攻坚战的全面完成,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区节能减排目标的全面实现,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在八桂大地永驻!

  

责任编辑:蓝波
发表评论  

相关报道:

无标题文档
  主 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 办:广西经济信息中心 广西互联网络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乐路1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1号
  邮 编:530012 邮 编:530022
  电 话:0771-2328601 电 话:0771-2270511 5519558(Fax)
  南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  报警电话:0771-3999364、0771-2891100  桂ICP备05000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