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的质检合作近年来不断取得新成就,目前已全面步入制度化轨道。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魏传忠30日在广西北海透露,中国与东盟各国还将力争在今年底前签署《关于加强技术法规、标准与合格评定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魏传忠是在出席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是作上述表示的。据他透露,中国政府与东盟已经签署《关于加强卫生与植物卫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7年10月,中国与东盟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中国-东盟质检部长会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质检部长对话机制正式建立。迄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东盟标准与质量咨询委员会(ACCSQ)已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领域合作举行了三次对话会。
魏传忠说,近年来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与越南、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泛北部湾东盟6国,在质检领域开展了积极、务实的合作,在双边质检合作层面,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与次区域国家政府或质检主管部门签署了29项质检合作文件,逐步建立了制度化的双边磋商合作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了有关工、农业产品的检验检疫准入问题。这些举措使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质检合作全面步入制度化轨道。
魏传忠建议,泛北部湾国家质检合作应继续加强双边质检合作,及时、有效地研究、解决与双边经济贸易有关的质检问题,重点推动泛北部湾国家在进出口工农业产品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合作,减少差异,降低成本,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同时,加强次区域国家在质检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进出口不合格产品信息的共享,加强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共同提高本地区质检立法、执法、实验室检测技术等水平。